金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
印发《2016年度局属单位考核办法》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2016年度局属单位考核办法》已经局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施认真贯彻执行。
金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6月16日
2016年度局属单位考核办法
为切实发挥考评工作的导向、激励作用,督促市直文化系统认真履职、创业创新,推动市委、市政府,局党委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评对象为8家局属单位。
二、考核机构
建立以钟世杰局长为组长,其他局党委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市文化局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工作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评价三大部分,总分为100分(具体考评内容及分值设置见附件)。
其中,工作目标考核由职能工作目标、共性工作目标组成。同时,设立加减分事项(含突破性工作)。
四、考核程序和方法
(一)职能工作目标考核
1.目标制定和下达。各单位对照2016 年度市委、市政府,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自身主要职能,提出考核目标及具体的工作内容,经局领导审核后,统一下文确定,对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的考核参照《浙江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考评细则》。
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新任务和新目标,由局考核领导小组酌情追加下达给责任单位。
2.考核组织与实施。被考核单位应加强过程管理,每年年底,各单位对职能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对照检查、总结和自我评分,并将相关材料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人员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并提出考核评分意见。
3.评分标准。对预期性指标,符合工作质量要求并全部完成目标任务的,全额赋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按完成比例赋分。其中,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根据浙江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考评得分按比例赋分。
(二)共性工作目标考核
共性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由局办公室拟定,征求意见后统一下文确定。共性工作目标统一采取赋分型,按照考核办法通过日常动态掌握和平时暗访督查等方式进行评分。
(三)党风廉政建设
重点考核各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市直文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考核得分。
(四)综合评价
对各单位的班子建设,根据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其他局党委班子成员的评议结果和本单位民主测评结果分别按15%、10%、45%和30%的权重折算计分,其中,本单位民主测评结果按称职以上百分率折算,党委班子成员的评议结果按加权平均值计算。
(五)加减分事项
1.突破性工作
各单位按照“创新突破、走在前列”的原则,围绕市委、
市政府,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本单位主要职能,选取某一方面进行创优创新、攻坚突破,年底进行申报。局办公室进行初步筛选汇总后,提交局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评选,评选得票前4位的单位,按得票数高低,分别加1、0.8、0.6、0.4分。
2.其他加分事项。被国家领导批示肯定的,每次加3分;被省领导批示肯定的,每次加2分;被省文化厅、市领导批示肯定的,每次加1分。鼓励各单位积极通过报送政务信息,编发微信,在《浙江日报》、《钱江晚报》、《金华日报》开展宣传工作,其中,上报政务信息经局办转报被中办、国办信息刊物采用的每次加1分;被省委省政府信息刊物采用,或在《浙江日报》、《钱江晚报》头版刊发宣传内容的每次加0.5分;被《金华政务信息》(专报信息、调查研究、工作交流)采用刊发,或在《金华日报》头版刊发宣传内容的,每次加0.3分;通过“金华文化”微信公众号刊发被市领导点赞的,每次加0.1分。此项加分以3分为限。
2.减分事项。被市领导批示批评的,每次扣1分;被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被市督考办或市整改办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5分;被局领导批评或被局办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5分。此项减分以2分为限。因工作不落实,没有完成当年任务目标,进而影响局机关在市直机关年度考核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各考评责任单位对照加减分事项,主动收集相关情况,年底将加减分情况及依据报局办公室。
五、考核结果运用
1.按考核得分高低,经局党委研究确定年度优秀单位2家、良好单位2家、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单位若干。
2.党风廉政建设、平安建设、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实行一票否决制。发生一票否决事项的单位,取消其评优资格,原有考核等次作降档处理。
3.党风廉政建设、平安建设、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工作中,有两项被一票否决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单位”。
4.考核结果在全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并作为各单位次年年度绩效奖金发放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5.对“基本合格单位”或“综合评价”总分值低于15分(总分20分)的单位主要领导由分管局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两年确定为“不合格单位”或者连续两年“综合评价”总分低于15分的,将对单位主要领导提出组织调整建议;对单位班子成员民主测评优秀率低于70%的,由分管局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班子成员民主测评优秀率连续两年低于50%的,将视情况作调整。
本办法由市文化局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提交市文化局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附件:1.2016年度局属单位绩效考评内容及分值设置
2.2016年度局属单位共性工作目标
3.2016年局属单位职能工作目标
单位名称:市图书馆
目标名称 |
考核内容及指标 |
完成 时限 |
分值 |
设施建设 |
开展金华市数字图书馆建设 |
12月 |
5 |
配合市局完成4个城 市书吧建设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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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做好汤溪、白龙桥图书分馆建设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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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开放 |
全年接待读者不少于40万人次,图书外借不少于60万册次,完成新办证1000人以上 |
12月 |
7 |
举办双溪展窗12次,小邹鲁大讲堂10场,双溪生活公益课堂24场,完成培训12期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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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推广 |
举办金华市第二届全民阅读节,全年组织阅读推广活动12场以上 |
12月 |
6 |
每个图书流通站每季度上门服务不少于1次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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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建设 |
确保抗战数据库通过省级验收 |
12月 |
2 |
队伍建设 |
开展金华市公共图书馆人员业务培训 |
12月 |
2 |